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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自查报告(通用6篇)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自查报告 篇1
经市财政局核准,市民政局20__年彩票公益金预算额度26500万元,专项用于民政部门直接实施或者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项目以及相关公益项目,实际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总支出为26649.2万元,其中用于老年人福利的支出最高,为11804.3万元,占总支出的44.30%。
发放高龄津贴约1.14亿元
去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在老年人福利事业方面的支出为11804.3万元,主要包括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五保供养对象生活保障经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经费、镇街公立敬老院补助经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居家养老平安铃安装及服务经费等多个方面。
其中,以发放70周岁以上本市户籍的家庭户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支出最高,去年共为131152名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约11400万元,其中市财政负担5728.5万元,镇街退回市财政专户以前年度结余0.21万元,年实际支出为5728.5万元。
同时,在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方面,去年实际支出3930.74万元,用于资助69个新增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和投入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等。
近15%的公益金用于儿童福利
去年,东莞继续对孤儿在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全面的保障,全年用于儿童福利事业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为3888.78万元,占总支出的14.59%。
在儿童福利事业支出中,用于弃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最多,为1771.2万元。至2020__年末,全市有弃婴(孤儿)871人,其中市社会福利中心有健康孤儿63人,残疾孤儿694人,支出1483.03万元;各镇街散居孤儿114人,支出234.44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还为全市7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市级负担资金53.73万元。
同时,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项目于去年顺利完工并启用,共为少年儿童增加了床位900张,缓解了设施紧缺的燃眉之急。开办费1723.32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儿童居室及配套用房、康复及特教等功能用房等。
救助低保对象逾20万人次
去年,用于资助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为10956.12万元,包括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经费2468.39万元、注资市医疗救济基金20__万元、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金4621.33万元、注资东莞福彩关爱基金1000万元等。
而在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方面,去年全市救助226637人次,支出金额4645.33万元。镇街退回市财政专户以前年度结余24万元,实际支出4621.33万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自查报告 篇2
报道:“真的涨津贴了,感谢政府关心高龄老人,让我们安享晚年。”3日,浮山办事处银泉社区叶老爹从银行取回老年津贴,高兴地逢人就说。
按市里要求,该区从元月份开始,将高龄老人每月津贴由30元调至60元,18名100岁老人长寿保健金由每人每月200元调至300元。全区高龄老人津贴提标和发放工作已于6月底完成,上半年共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286.48万元、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3.24万元,共计289.72万元。
为做到准确发放,区老龄办组织各乡镇办场老龄办对全区8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一次大核查,对已去世老人的高龄津贴进行了及时核销。
咸宁市咸安区高龄津贴提标工作顺利完成
截至目前,咸宁市咸安区高龄津贴提标和发放工作顺利完成,全区(不含高新区)7958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由每人每月30元调至60元,18名100岁老人长寿保健金由由每人每月200元调至300元。全区上半年共发放高龄津贴289.7280万元。上半年的高龄津贴已于6月底发放到位。
今年初,市人民政府将高龄津贴提标工作列入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之一,要求各县市区从20__年元月份开始,高龄津贴由每人每月30元调至60元,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由每人每月200元调至300元,在6月底前发放到位。
为了把这一惠老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年初,区老龄办认真开展了调研摸底,制定咸安区高龄津贴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办场老龄办对全区近8000名80岁以上的老人进行一次大核查,共查出20__年下半年80岁以上高龄老人去世626人,百岁老人去世3人;20__年上半年新增80岁以上老人706人,百岁老人4人。对已去世的老人的高龄津贴进行了及时核销。20__年上半年,我区(含市直)共有80岁以上老人7958人,百岁老人18人,按市政府的新提标标准,共需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286.488万元,百岁老人长寿保健金3.24万元。
摸清底数后,区老龄办及时向区政府报送了《关于请求追加20__年度高龄津贴预算的报告》,根据市直机关高龄津贴由市财政负担,由咸安代发会议的精神,咸安区财政20__年区共需521.6万元。年初已上报预算300万元,这次提标需追加预算221.6万元。得到了区政府的批准。
4月17日,区老龄办召开各乡镇办场民政办主任会,安排对全区80岁以上老人进行一次再摸底、再复核,要求各村、社区居委会安排专人挨家挨户上门摸清每个高龄老人的基本情况及其监护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重点要摸清上报20__年下半年来去世的高龄老人和20__年上半年新增高龄老人的情况,明确核查纪律要求,做到谁上门摸底谁签字,责任到人,确保已去世的老人及时取消,新增老人及时享受,,然后公开、公示,建好台帐,做到不错发、不漏发、不重发。区老龄办根据核查上报情况,规范好发放台帐,协调好开户银行,为新增高龄老人开好户、做好发放前准备工作。6月 28 日,咸安区的高龄津贴已由财政拨付到咸安区农行进行社会化发放,在6月底全部发放到位。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自查报告 篇3
什么是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至20__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中国民政部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0__年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宣布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高龄老人。
发放高龄津贴的好处
高龄津贴,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高龄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尊老敬老,相伴一生。
20__年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
(一)发放对象。
凡望城区户籍、年龄在80-89周岁的低保老人、年满90周岁和100周岁的所有老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津贴。
(二)发放标准
1、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从2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
2、90周岁-99周岁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
3、80周岁-89周岁低保老人的津贴标准为每月50元。
(三)审批程序
1、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属地管理,严格执行个人申请、三级审批和公示制度。符合高龄津贴的对象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并填写《望城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报表》,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
2、高龄津贴实施动态管理,申请实行随时申报,按季审批,津贴从审批当月起开始发放,每季首月初发放上季度津贴,未及时申报的不予补发。老人户口迁出、去世后第二个月停止发放。各村、社区应及时掌握老年人口信息和变动情况,按照程序及时办理审批、增发、停发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高龄津贴申办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县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村(社区)审查。村、社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县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上报各镇(乡)。
3、镇(乡)审核。镇(乡)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信息数据库,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老龄办。
4、县老龄办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镇(乡),由镇(乡)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镇(乡)发放。县老龄办根据审批情况将津贴划拨到各镇(乡),各镇(乡)实行打卡发放。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自查报告 篇4
至20__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我国正式步入了老年化社会。许多老人家年到高龄却无人照顾,生活不方便,看病吃药难。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中国民政部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什么是老人津贴?
老年人福利津贴是一种普遍养老金计划,这些计划为所有超过规定年龄的社会成员提供养老金,而不管他们的收入、就业状况或者经济来源如何。这种发放方式使获得养老金成为公民的一种平等权利。老年人福利津贴的发放对象适宜从高龄老人开始,先发放高龄津贴,有条件时再逐步扩大发放范围以至所有退休老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老年人福利津贴应当作为一种全民性的制度建立起来,并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津贴标准。
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为了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高龄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高龄津贴的作用
高龄津贴,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方法原则
1、高龄津贴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2、坚持“保障对象属地管理、保障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原则。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自查报告 篇5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快推进覆盖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我省老年人特别是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贫困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经省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在我省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以下简称“高龄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连续多年把养老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十大民生工程”加以推进。但从目前情况看,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社会养老需求之间还存在着较大供需矛盾,特别是在我省经济欠发达、老年人口比例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希望政府 财政向养老事业投入,已经成了社会群众的迫切要求。同时,由于我省社会养老机构发展比较缓慢,家庭养老仍然是主要养老方式。在当前情况下,由政府 财政给予高龄老人、特别是高龄老人中的贫困老人适当的生活补助,是我省缓解养老矛盾的现实之需,也是顺应民心之举。
建立高龄津贴制度,是实现我省社会福利制度由传统补缺型向普惠型发展,临时性、不确定救济向常态化、制度性保障转变的重要举措。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龙江的高度,强化工作力度,落实配套资金,切实把这项制度落到实处,把这件惠及我省高龄老人的实事办好。
二、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深入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决定》,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进我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使广大高龄老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实现我省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充分考虑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建立与我省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相适应的高龄津贴制度。二是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高龄津贴保障对象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保障资金由省级、县(区、市)级财政按照不同资金渠道分级负担。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确定保障对象,实行“三级审批、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
从20__年7月1日起,凡具有我省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至89周岁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以及9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均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待遇。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由当地民政部门采取社会化形式按月发放。
高龄津贴具体发放办法由民政厅、财政厅协商确定,发放标准应随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四、高龄津贴资金筹集和管理
各级政府要足额落实高龄津贴资金。其中,低保家庭中保障对象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各地采取加发低保金的方式,从省补助的低保资金中解决;非低保家庭中保障对象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户籍所在地县(区、市)政府 财政解决。
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管,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发放对象的审定和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定期检查、审计,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二)健全档案,规范管理。各地要对高龄老人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健全档案,建立定期抽查、核查制度、公示制度和统计报告制度,确保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积极协调,搞好对接。要准确把握高龄津贴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社会救助制度、福利制度的关系,加强协调,形成高龄津贴制度与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有效对接、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推进我省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由传统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四)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高龄津贴的发放范围、标准和程序。设立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自查报告 篇6
老年津贴是指针对老年群体的特殊情况而建立的一种福利补偿项目,这种项目不以缴费为前提,只要符合年龄条件或其他资格,就可以享受,通常以现金和服务的形式出现。老年津贴制度不受收入、财产和就业等条件限制,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和接受,具有很强的社会公平效应,虽然在保障水平和覆盖范围两个方面无法与养老金相提并论,但是对于低收入群体和无养老保障群体的作用却非常巨大,因而成为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龄老年津贴是老年津贴的一种,是主要针对高龄老年人(通常是指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的具有褒扬性质的福利项目,目的在于提高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倡导敬老尊老的社会风气。于20xx年2月16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十政办发[20xx]号转发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高龄老年津贴制度的出台,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思考。高龄老年津贴制度已成为老年社会福利中的一个热点问题。针对现有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现状,建立非缴费型的老年普惠型的高龄津贴制度。但是,当前中国高龄老年津贴制度研究仍然处于零散的状态,制度设计不甚清晰;同时高龄老年津贴制度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完善。
一、高龄老年津贴制度发展现状
1.高龄老年津贴制度的建立。自90年代初,我县以慰问金的形式针对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老年补贴,按每人每年2400元发放的。于20xx年4月1日起扩大到80岁以上老年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高龄老年津贴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当地政府加快了建立老年津贴的步伐。20xx年4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办发[20xx]31号《关于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通知》,对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老年津贴。文件规定80周岁----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高龄老年津贴,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高龄老年津贴,我县从20xx年4月至今做到了按季度发放。越来越多的高龄老年人享受到高龄老年津贴。截至20__年10月,全县共有7840人高龄老人已按季度领取高龄老年津贴。但是,从总体上看,全县领取高龄老年津贴的标准比例还比较低。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对老年福利津贴制度的认识不够,重视不足,政府的财政投入不足;二是当前实行的制度基本都设置了一定的年龄限制,基本上只有年龄偏高的老年群体才能领到福利津贴。
2.高龄老年津贴的资格准入条件。在探索高龄老年津贴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资格条件。归纳起来,享受高龄老年津贴的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最低年龄。从最低年龄条件看,制度规定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 二是户籍条件。从户籍条件看,将领取高龄老年津贴的条件设定为本地户籍,可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待遇。
二、高龄老年津贴制度存在的问题
1.高龄津贴缺欠统一规范。 目前,高龄老年津贴制度仍未实现全国统一,目前还没一部中央层面上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全国的老年福利制度,并对其实施进行指导和约束。这就使高龄老年津贴的发放带有较大的随意性,无论是名称,还是保障内容,发放标准均存在较大差异。不利于高龄老年津贴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2.高龄老年津贴的保障水平偏低。高龄老年津贴标准远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县对8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30元。这些标准远低于该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20__年我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为34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91元。不仅如此,城区的高龄老年津贴标准要高于各县市标准,每人每月发50元。同时**市各城区的高龄老年津贴得到市财政的50%的补助,而各县市的高龄老年津贴全部由本级财政负担,这就导致本级财政负担加重,从而影响到高龄老年津贴的保障水平偏低。从实践看,没有建立科学的高龄老年津贴调整机制。随着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高龄老年津贴没有随着居民收入增长而增长。
3.未建立高龄老年津贴的财政分级保障机制。高龄老年津贴的财政分担比例存在较大差异。高龄老人津贴所需资金应由省、市、县政府的财政预算资金及其他资金解决,省财政按照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分配比例对市、县予以补助,差额部分由市、县财政自筹。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按照80―99岁和百岁两个年龄段,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补助。对于80―99岁的老年人,省级按照每年人均360元测算,给予贫困山区县补助70%,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自行解决,省财政不予补助。
由于没有国家法律、规章制度等一定的强制规定,仅依靠地方政府的自觉性来实施管理。县政府将“高龄老人津贴”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列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如得不到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这将使得高龄老年津贴的资金来源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三、高龄老年津贴制度改革对策
规范高龄老年津贴制度。。高龄老年津贴既不是一种收入型老年津贴,也不是一种服务型津贴,而是一种褒扬性津贴,其目的在于鼓励长寿,形成敬老、尊老的社会风气,因而受益资格只能以年龄为主要条件。年龄越高,受益水平越高。规范高龄老年津贴制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统一高龄老年津贴的资格条件。该资格条件主要包括年龄条件和户籍条件两个方面。在年龄方面,虽然中国有句古语“人生七十古来稀”,也就是说,到了70岁应该算是高龄了,但是在今天人口寿命普遍延长的社会现实面前,高龄标准也相应推后。根据预测,我国8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到20__年会超过2%,人数达到3067万。笔者以为,以80岁作为高龄的起点比较合适。在户籍方面,由于高龄老年津贴制度中涉及地方财政的出资,而且高龄老年津贴的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因此户籍仍然是领取高龄老年津贴的一个重要条件。
2、提高高龄老年津贴的管理层次。目前在实践高龄老年津贴时,采取归地管理原则,由县一级管理高龄老年津贴。这种管理层次易造成高龄老年津贴制度的千差万别以及保障标准的巨大差异。因此,建议将现有的高龄老年津贴管理层次提高至省级。省级管理的优势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省级财政具有较强的分配能力,有利于克服县级财政短缺的劣势,从而有利于缩小省内高龄老年津贴保障水平的差距;其二,有利于促进老年福利在省内的流动,维护流动老年人的福利权利。
3、统一高龄老年津贴标准计算方法和调整方法。高龄老年津贴是一种福利制度,其保障水平相对较高。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处于较低的水平,建议制定适中水平的高龄老年津贴标准时,应以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参考依据。建议以省级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为省级农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省级城镇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种)作为参考依据计算高龄老年津贴标准,这样有利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高龄老年津贴标准。同时,为达到高龄老年津贴制度所追求的“老而尊”的目标,应分年龄段设置不同的高龄老年津贴水平,年龄越大的高龄老人,其享受的高龄老年津贴标准应越高。
4、建立高龄老年津贴的工作机制。目前高龄老年津贴的工作机制有一定差别,有些地方由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有些地方由民政部门负责。建议统一高龄老年津贴的工作机制,全部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经办,津贴直接打入老年人的卡中。工作经费由省级及以下各级政府分担。
鉴于老龄化发展速度快和老年人基数大的社会现实,单靠地方政府建立高龄老年津贴制度,会给大部分县造成一定的负担。但是如果建立适当的财政分担机制,则地方政府的支出会大大减轻。因此,建立高龄老年津贴的财政分担机制,其基本原则应该是根据各地经济发展不同,确定不同的分担比例。经济越发达,地方财政对高龄老年津贴支出分担就越多,经济越不发达,地方财政对高龄老年津贴支出分担就越少。
当前建立适度的高龄老年津贴制度的条件相对成熟,同时也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地方政府必须正视并且重视这项制度建设,将其列入重点实施工程和任务,并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建立力所能及的老年津贴制度。不能因为财政能力的局限而把本地区老年人的权利置之不顾。老年津贴制度的建立是必要的,首先要充分认识这项制度的意义,然后建立适应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制度及机制,在调整机制相对健全的情况下,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再增加对老年人的津贴补助水平,形成良性循环,以促进老年津贴制度健康发展。在完善老年津贴制度的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政策的定位及目标。由于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体系的不完善,当前的老年津贴政策目标定位之一是通过对老年人提供高龄老年津贴来缓解老年人贫困问题,并进而提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