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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过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似乎又不行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表达其看似凄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全部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斗争后,死里逃命,逃出来回到家,发觉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搁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裂。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受不幸,这一大家子最终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终的命运必须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仍旧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盼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解并描述福贵的故事,应当运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纳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实,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看法。 他没有埋怨、仇恨,而是认谨慎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看法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困难,延读生命就得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样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妙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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